二白

电影爱好者,文艺片受众群。
摇滚,民谣、后摇、电影插曲死忠迷。
偶尔也写写文字。
偶尔也拍拍胶片。

为了敞开心灵看电影
为了禁闭心灵写文字
为了调剂心灵听音乐
为了清洗心灵读读书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念念不忘, 必有回响。
有一口气,点一盏灯。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生活没有明信片式的爱情

       《和莎莫的500天》这部电影完全摆脱了情景爱情剧的模式,将一部爱情电影拍成了一部明信片式的电影,电影用一种混乱的时间线贯穿两个人的交往,将500天内汤姆对莎莫的爱连接起来。

       汤姆与莎莫的爱情是属于门不当户不对的,两个人都处于一种朦朦胧胧的状态,莎莫也时不时地向汤姆发送信号,暗送秋波。而汤姆也确实为莎莫的爱付出了许多,将爱情的一点点小情调激发出来。虽然两人都在不停的努力改变自己,适应对方,可是生活终归是生活,没有人能够生活在明信片里,没有人能穿越在时间轴内,自由驾驭爱情与生活。

       放下当下的爱情,开启下一段生活才是爱情过后应该拥有的。让一切美好的爱情存在记忆中。

      看电影时一直在想自己,下面是我的故事,关于爱情,生活面前我们都是输家。

       她总是问我,你觉得你是个优秀的男朋友吗?我总是无辜的看着他,回答不上来。

       其实也谈不谈优秀,都为时尚早,她总是愿意问,说明她真的在意我吧。因为从来没有和女朋友同居过,没有认认真真地照顾过她,只是情侣之间的关心,并能付诸行动。在一起很开心,她觉得我不错,我也觉得她合适。
       她叫T小姐(原名彤),我们的相遇可以说是台湾偶像剧式相遇,在等电梯的楼道间里,我们就这么认识了。(细节不说了很巧合)
     夏天的一个上午我们去公园压压马路,就是想两个人聊聊天。T小姐突发奇想让我给他捞观赏鱼,她也是个无厘头的人,能想出这游戏的我见过的只有震。我二话不说拿起个矿泉水瓶子做个钩子就去捞鱼,因为以前咱干过啊,谁知被看鱼塘老大爷看见了,拿着大钩子就要捞我们。我抄起T小姐背着就是一阵乱跑,怎知不料被台阶绊倒,我和她摔了个仰把角子,我迷迷糊糊起身赶紧看她有没有事,满手的鲜血染红了袖子口。我傻眼了,长这么大哪见过这么多血,我奋不顾身背起她徒步穿越了3个街道加急送到了朝阳医院。到医院后医生说我的伤比她的还要严重,手腕内侧轻微性骨折,当时我是一点知觉都没有,到第二天我才觉得疼,结果是养了2月。在当时我真是忘了一切,只想狂奔着快点到医院。
      T小姐喜欢音乐节,我对这玩意早已看透,但她喜欢不得不陪她来看,由于她身材相对矮小,我又相对高大,我就黑楼着T小姐在主舞台前晃荡,这时一帮pogo的浪人竟然把T小姐从我肩上撞下去了,还骂骂咧咧地死不饶人。我上去就跟他们干起来了,以一敌五,结果可想而知。
      这些事有些人觉得在那种场合谁都能做出这种反应。但是如果不是为了T小姐我是真不会这样做的,打小我就是一个理智的人,面对紧急情况也会选择相对保守和妥善地处理方式,比如打120和不争执离开。但是在和T小姐在一起的那一刹那,我的所有的思绪只是想她能最快摆脱困境,脱离危险。
      我想作为一个合格的男朋友就是和她在一起可以促使自己内在的思维方式发生改变,但改变的一切动因只是为了她。其实一些大众男朋友做的事情我也都做过,只是这两件事记忆尤为深刻。因为为了她我确实发生了变化。
      2013年底,我们分手了,因为一些不可抗拒的因素。我们相识于偶像剧的开始,似真似幻,年底我们以世间的方式平常收尾。
     2013年12月22日晚,T小姐打电话跟我说她过不去这坎,很难受。我们聊了很多,我说没关系,别在想就是了,慢慢就忘记了。可谁又知我又是最难受的那个呢。
     在空间上是我们仅仅相隔一个小区,但时间上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再见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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